徵才機關:內政部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
人員區分:工友
官職等:僱用
職系:無
名額:1
性別:不拘
工作地點:82-高雄市
有效期間:110/03/22~110/04/30
資格條件:
中央機關現職工友且經機關同意移撥之人員。
工作項目:
一般工友事務(含公文遞送、環境區域清潔及其它臨時交辦事項)。
工作地址:
內政部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(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24號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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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E-Mail:p037@mail.khpd.gov.tw
聯絡方式:
一、工友甄選報名表、機關移撥同意書正本各1份(表件請來電索取)。
二、有意願移撥本總隊服務者,請於110年4月30日17時前,備妥相關表件以郵寄或親送本總隊秘書室。
三、獲本總隊進用人員,由雙方機關依規定辦理移撥程序,並依本總隊通知日期到職任用;資格不符或未獲進用者,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。
四、本總隊承辦人:秘書室辦事員呂保源、聯絡電話:(07)561-0800、E-mail:p037@mail.khpd.gov.tw
五、薪資待遇:月薪新臺幣25,365〜34,375元整(依各機關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核定辦理)。
職缺類別:
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
* 請注意: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,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